事件簿釋法權爭議 吳嘉玲父指新條例違反基本法 入稟法院 July 10, 199701287 吳嘉玲在父親代表下入稟高等法院,指入境條例有關修訂違反基本法。據誓章稱吳嘉玲於1997年7月初來港,她的來港方式在法律修訂前並非違反偷渡罪行,但在經修訂後,她的行為被後來的法律追溯成為犯罪。這一點是她指稱《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的其中一個理由。 Related Related tags : 入境條例吳嘉玲違反基本法釋法權爭議高等法院 臨立會修改入境條例 具追溯力 Previous Post 《集體談判權條例》被凍結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