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昨(12日)通過時代力量的臨時提案,要求陸委會及法務部積極與香港政府協商,制定適用範圍僅限於台、港兩地間的逃犯引渡協議。時代力量促請台灣政府盡快與港府溝通,尋求雙邊司法互助協議安排,指「必嚴守台灣的主權立場」。
時代力量在提案中指,若香港保安局提出的《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獲得通過,中國政府將可以合法手段,以台灣籍人士犯罪名義,在香港拘捕台灣籍人士,「成為台人赴港時人身安全的隱憂,亦可能造成台人自我審查,侵害我國言論自由空間」,甚至提供中國將司法管轄權推及台灣人的法制基礎,「標誌中國長期以法律手段侵害台灣主權地位之危害。」
時代力量在社交網絡Facebook表示,『台灣及香港的司法體制,對於人權保障及公正審判的刑事正義,有相通的價值基礎。反觀中國的司法體制,各種「被消失」、「被電視認罪」層出不窮』。時代力量更指,若本次香港修例通過,對於涉及台灣人前往香港旅遊、求學、經商的人身安全將有莫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