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邊廂,服貿問題鬧大了,台灣學生佔領立法院,市民、藝人聲援、店鋪關門、的士義載,以行動支持學生運動,形成一個團結群體,向政府表達不滿。這邊廂,香港人又如何?
群眾運動,單靠和平理性,是不能成事。學生佔領立院,台灣民眾叫好;港議員叫人佔領立法會,卻落得暴力抗爭名號。在如此道德高地、極端理性情況下,稍為進取的行動,將被冠為暴徒一詞。一切訴諸虛無,一句討厭政治,置若罔聞的旁觀者,這批活著的死人,除了痛心外,仍只有痛心。
人家24小時佔領立院,直搗黃龍;我們用了年多時間,只是浪費在討論如何被警察抬走、如何理性抗爭,一點成績都做不出來。我們還有信心,把未來交給一群紙上談兵的學者嗎?既然是群眾運動,必然是以實際行動,決心展視社會對政府的不滿。一群人靜坐數小時,然後自願被警方抬走,到底意義何在?表達不滿?和平理性?筆者看到的,只是妄想式的心理投射。
成功,是要付出代價,古往今來,那一場民主運動,是不需要流血、犧牲?我們說的,是通世俗例,不是個別例子。既然如此,為何天真認為,我們只要靜坐數小時,自行散去,世界會因此改變,政府會作出讓步?若事情是那麼淺顯易懂,各國人民在抗爭時,就不需要佔領設施、跟警察衝突,喊喊口號,回家看電視,然後準備明天上班就可以吧?你們還看不清內裡本質嗎?
活著的死人,我們是叫不醒的,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