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2月11日聲請假扣押維冠金龍大樓建商林明輝等9人財產3000萬元新台幣,台南地院於2月12日凌晨裁定,准許債權人供擔保50萬元,對相對人林明輝等人財產在3000萬元新台幣範圍內假扣押;初步金額為3000萬元新台幣,原因是提出聲請的受災戶都是房屋倒塌的受損者及輕傷者,先以房屋等財物損失估算聲請金額,加上救災仍在進行中,無法一次完整計算假扣押的實際金額。台南市政府原定2月15日提出假扣押,但為防脫產及來自各方的壓力,故提前提出。台南市政府查出,林明輝的不動產至少有30筆土地。
台南地院裁准假扣押維冠建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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