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審結921地震造成台中市豐原區的「聯合大市場」倒塌國賠案,全案纏訟11年終於確定,合議庭判決台中市政府需賠償卓蘭鎮農會等15個受災戶,連本帶利合計2.3億新台幣。
判決指出,原台中縣政府工務局只准許「聯合大市場」蓋5.5層,但承建商卻蓋7層。大樓興建時,建築工程也缺乏監管,承建商偷工減料令大樓在地震中倒塌。但市政府曾反駁指,偷工減料應向承建商求償,市府只有行政失責,與國賠無關,而就算沒有偷工減料,大樓也可能倒塌,不能把責任推到市府身上。
921地震後共有7項國賠案,其中雲林縣斗六市國賠案,經最高法院判定雲林縣府有疏失,判決賠償近2.7億新台幣,為921地震國賠金額最高案例,雲林縣府已於去年7月賠清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