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諮會舉行會議,一致通過將「紅樓」列為暫定古蹟。發展局發言人指政府會盡快刊憲宣佈紅樓為暫定古蹟,即時獲得保護。古諮會主席林筱魯在會議開始時,突提出加插議程,討論將「紅樓」列為暫定古蹟,最後在未有委員反對下獲得通過。
發展局發言人指,政府高度關注近日紅樓附近及內部進行工程。指屋宇署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一二三章)第23條向業主發出命令,着令其停止有關工程,並指一直與業主代表保持溝通,將繼續和業主商討「寓保育於發展」的方案。
政府新聞處亦公佈,將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五十三章)(《條例》)第2A條展開法定程序,把紅樓為暫定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