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爭議

第四屆特首梁振英2012年發表的競選政綱中,提出「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比例」,引起勞工及商界的關注,態度南轅北轍。

香港自2000年推出強制性公積金機制後,在資方的強力施壓下,即順帶落實強積金對沖機制,指僱主按照《僱傭條例》向僱員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即可向強積金受託人申請,從僱員的累計權益中提取其僱主供款部分(包括自願性供款),以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相反如果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少於累計權益中屬於僱主供款部分的款額,僱主在強積金戶口提取款項作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後,餘款便需保留在僱員的賬戶之中。倘若累計權益中屬於僱主供款部分的款額,未能全數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則僱主必須以本身資金支付餘下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香港自港英殖民時期已採行高度重商的措施,相對於勞方,資方一直被視為是寵兒,勞資雙方的權益一直處於不平衡的狀態。梁振英競選過程提出的政綱,以及上任後推行的多項措施,都是以爭取基層方面支持,收窄貧富懸殊的差距為定位,像他上任起初3年之中,雖然全港陷入2017年特首選舉方案的爭拗之中,但他仍然力推老人津貼金、制定貧窮線、成立扶貧委員會加大扶貧力度,並針對庶民無法負擔的房價推出雙辣招等。

這些有利於基層、拉近貧富差距、保障勞工權益的政策,自然引起資方及富人的不滿,這也是為甚麼港府2015年9月向傳媒吹風指有意「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時,隨即引來商界的強烈反撲。梁振英是否能兌現這項承諾,對他長期低迷的聲望有極大影響,但如何與本來就跟他不太咬弦的商界協商,卻也是擺在他面前的嚴峻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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