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賓:樹仁大學法律及商業學系系主任 趙文宗博士
主持:王琪
趙文宗博士表示,台灣同性婚姻立法的內容主要針對《民法典》親屬篇中的婚姻性別身份,現提出的修訂案是將「一男一女」改為「雙方當事人」。
趙博士表示,修訂案中每一條都極具爭議,反對者主要是宗教人士。他又認為,婚姻和家庭均以異性戀為本位,同性婚姻衝擊「結婚-生育」這個「自有永有」的方程式,完全打破對完整、穩定的家庭與情感的想像。
趙博士強調,同性戀者不應因性取向遭到歧視,而若贊成「反性傾向歧視是人權的一種保障」,則同性戀者以推動立法的方式爭取種種家庭組合、人工生殖與領養的權利是合乎邏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