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政法體系,即俗稱公檢法的包括公安、檢察院、法院及司法部局,本是推行專政,穩定共產黨江山的核心力量,但現在看來,其民怨之深,已成動搖江山的基本力量。
中共領導層本來希望,在十一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趕快處理那些影響廣泛的積案,大到薄熙來貪腐案,小到被欺凌的小販殺死城管員案。誰想到,這些案件清理,如掘火山,反令官民矛盾全面激化,成了江山動搖的前奏。
連日來,一些有爭議的案件,由有爭議的法院,作出有爭議的判決,接二連三引爆民間的抗議之聲,中國本來就法治發育末成,現在更因極嚴重的司法腐敗和司法不公,連法制也喘不上氣來了。
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近日主要有兩起案件。一起是剛被執行死刑的俊峰案。沈陽小販夏俊峰,在街邊擺攤,被城管人員「執法」,夏不甘欺凌,爭執中夏刺死城管人員。案發後引起全國性關注,人們普遍要求判夏無罪,但沈陽的法院堅持判夏死刑,還悄悄執行,於是,全中國為之大嘩。
聶樹斌案之亂,發生在天津。是關於一起強姦案,警位抓了位名叫聶樹斌的人,控以強姦罪,聶堅決否認。但後來冒出一位叫王書金的嫌犯,承認強姦案是其所為,但法院已經把案結了,人殺了。對案件真兇,沒有興趣。
這些案件是一個接一個的冤假錯案,在民間的強烈反彈下,在法律學界的反對下,繼續成為冤假錯下去。這些案件結果與民意如此相逆,有人認定在預料之中,有人說中國「死刑只針對無辜草民」,有人說「這就是司法,這就是現實」。那麼,中國的司法有何光景,中國的現實又是什麼?他們因何要滅絕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