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和劉小麗,連同羅冠聰和姚松炎四人在立法會的就任宣誓,七月被高等法院裁定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被撤銷議員資格,四人中只有梁國雄和劉小麗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
梁國雄表示,上訴理據之一是釋法不能追溯之前的行為,劉小麗就感謝民主派捐款160萬協助她上訴。正在外地的姚松炎透過手機短訊,確認不會上訴。至於正在服刑的羅冠聰,透過女友袁嘉蔚轉達不作上訴的決定,並解釋是考慮到資金有限,及要確保新界東及九龍西議席分開補選,願意把捐款集中支持梁國雄及劉小麗上訴。
因宣誓案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劉小麗與社民連梁國雄,入稟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梁國雄表示,不認為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第104條,會自動令本港法院法官曲解宣誓及聲明條例條文,而即使「曲解」了條文,都不應有追溯權。
劉小麗說,自己的議席牽涉整個陣營及政治形勢,今次能夠解決訟費問題,她感謝民主派及守護公義基金提供協助。至於補選問題,她說暫時未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