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揭發時任環境局副局長潘潔居住的大埔汀角路沙欄小築一座3層高的村屋,懷疑有最少3項僭建物,包括在天台加建玻璃屋,並放置了巨型太陽能熱水爐,並涉嫌把2樓及3樓的露台圍封,改建成房間。潘潔是首名被發現違反有關規例的問責官員。資料顯示,潘潔於2009年中以700萬元購入,與本身是內地學者、曾參與八九民運的丈夫甘陽共同持有。
環境局發言人隨後回應,潘潔寓所安裝的太陽能熱水器,完全按照機電工程署「在村屋安裝家庭式太陽能熱水器系統指南」安裝,符合相關規格;至於寓所其他部分,則「已委託工程公司審視,根據專業意見作出相應改動以符合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