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表示律政司在作出檢控決定時並無受到政治壓力,會按照證供一視同仁地處理案件,而在檢控階段只考慮行為是否違法。他亦表示認為沒有需要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連串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梁卓然強調,律政司是否作出檢控決定,是取決於證供的強弱、是否達到合理定罪機會、是否符合公眾利益等,這適用於任何案件。在檢控階段,律政司只會考慮事主的行為是否違法,而其社會背景及政治訴求則不在考慮因素之中,至於犯案動機最多只屬求情理由。
對於元朗721襲擊事件至今仍未有人被起訴,梁卓然表示不便公開案件的具體調查檢控進度。他重申,律政司是按《檢控守則》處理案件,案件的進度視乎警方何時完成證供調查及呈交報告。
至於警方以從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背包搜出的物證鐳射筆作公開示範是否屬於破壞證物,梁卓然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不能回應或評論。
(圖片來源:截自香港電台資料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