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媒體具有即時傳遞消息的特性,尤其當災難發生時,電視媒體更加擔當主要的消息來源,為市民提供第一手資訊,向電視機前的觀眾傳達現場真實情況。因此記者的現場報導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早前高雄市發生連環氣爆意外,台灣記者的採訪手法引起民眾討論和評撃,認為記者不應作出煽情和嗜血的報導,這對災民造成極大困擾。媒體著重「重口味」的畫面以吸引觀眾的眼球,例如災民痛失家人嚎哭嘶喊的鏡頭被捕捉,在熒幕上連續地播放這些畫面,只為增加收視率。
無可否認,台灣記者為了電視台的收視率不惜以這些畫面吸引觀眾,有時會被批評過份渲染和誇大,這是有違記者應有的操守。但另一方面,作為觀眾我們也應理解記者的工作。由於災難總是發生得非常突然,災區狀況不明時記者就已經要立即到現場為觀眾帶回最新消息。記者在毫無準備之下就需要提供最新和最快的訊息予市民了解。因此只有真實呈現災區現場狀況便成為記者的重要責任。
電視台重視畫面,這是電視的特色之一,讓市民得悉最新消息。記者現場報導,災難失去親人、家園的災民哭倒在地,需要人攙扶,或者罹難者家屬受訪時談起不幸的遭遇,不禁悲慟抽泣等等,都屬於現場情況。記者的責任在於此,採訪災難新聞時難以避免。
當然,記者過渡追訪災民和偷拍受害者家屬,事前未得到同意,同樣地用特寫鏡頭突顯災民的眼淚等,也不是記者應有的採訪手法。
記者應該如何採訪災難新聞才是正確?這涉及新聞道德,可能要一個學期解說。綜合採訪實戰經驗,記者一方面要報導事實的真相,一方面又要擔心內容是否煽情和嗜血;記者除了向觀眾傳達現場真實情況外,也要擔當相對的社會責任。當災難來臨時,不但需要傳遞災區訊息,也應在災後重建階段扮演監督的角色,這才能令市民知道災後所帶來的影響和知道如何避免下次的災難,觀眾才會信賴電視媒體。
《社會議題》/陳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