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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客販運不足半克危險藥物罪成判囚14個月

一名出境男旅客販運不足半克危險藥物,今日在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4個月。

被告24歲,去於11月14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出境時,被海關人員截查,在其所穿的球鞋鞋墊內,搜獲約0.3克可卡因。他隨即被捕,之後被控販運危險藥物,違反《危險藥物條例》。

被告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監14個月。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發言人又說,海關提醒市民,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0,000元及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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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海關人員當日(2024年11月14日)截查被告時在其鞋墊內檢獲約0.3克可卡因。

主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