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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童匿港9年 自首獲行街紙

一名十二歲無證男童在港匿藏9年,終到入境處自首,盼獲酌情取得居留權。男童外婆涉教唆他人逾期居留被捕,獲准保釋。入境處已向男童發出四星期的「行街紙」(臨時身分證明書)。

男童肖友懷被內地父母遺棄,尋回後因男童在內地無戶籍,未滿三歲由外婆以他人身分申請雙程證來港,其後一直與外婆及外公居住在觀塘的公屋單位。男童由於沒有身份證,九年來不能上學、看醫生。

現年67歲的外婆表示,男童曾向她表示如婆婆離世,他也會自殺,令她擔心孫兒情況,決定自首。

兩婆孫下午到黃大仙一間小學面試,校長稱會先安排他進行面試,再決定安排他入讀甚麼年級,但能否入學就要視乎他能否申請到適當證件。

他完成面試後,與外婆到入境處自首。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現階段先核實兒童身份及調查涉案人士,在完成有關司法程序後,將考慮人道等相關因素,決定遣返事宜。

他強調,任何家庭成員不應為逃避法律責任或其他原因,而使兒童藏居多年,此舉除了違反香港法例,亦剝削了兒童接受正規教育的機會。入境處會將個案通報內地,如果在短期內未能將男童遣返原居地,處方會就他留港期間接受教育一事聯絡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