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站的邊境管制區域引發法律爭議,有立法會議員推斷,該界線和區域為中港兩地管轄不同區域,內地人員將在香港境內執行邊檢相關內地法律,可能引致司法覆核。
林卓廷質疑,若有人在香港境內但屬內地管轄範圍或高鐵列車上,干犯邊檢法律以外刑事罪行,甚至政治敏感行為如抗議六四,內地人員是否可用顛覆國家或尋釁滋事罪行拘捕有關人士,本地執法人員又是否有權執行香港法律,否則這些範圍或淪為法律真空地帶。郭榮鏗指部分範圍管轄授予內地邊檢相關部門,將會開了很壞的先例,反問是否可以同樣方法,將香港境內部分地方的管轄權割讓予中聯辦等駐港機構。又指,在內地管轄範圍犯案,本地法庭申請的人身保護令及相關法庭命令又是否適用。
何君堯則指出,不論是否實施一地兩檢,香港和內地都屬同一國度,中港只存界線(boundary),並非國與國的邊界(border)。又說國際法容許不同國家及別國設置領事館,該範圍的司法管轄權屬玄該國所有,認為高鐵情況相同。稱內地容許香港執法人員「進入母體」,內地深圳灣管制站執行香港法律,基於互利互惠及法律的雙向性原因性原則,說西九總站劃出部分區域予內地執行相關法例屬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