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編輯推介

「光復元朗」遊行申請上訴失敗

警方較早前就星期六元朗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遊行申請人鍾健平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在下午3時展開聆訊,在傍晚約7時宣布維持警方發出反對通知的決定。

鍾健平對結果表示強烈憤慨及失望,又指翌日下午3時會從水邊村遊樂場門口出發,沿大馬路去元朗西鐵站,強調是個人行動,其他人不要參與。

鍾健平在聆訊發言,對於警方擔心輕鐵路軌的高空電纜危及遊行人士安全,他指出大部分電纜所在的高度都超過5米,以往港島遊行都經過電車路,質疑警方反對遊行的原因。

委員會主席彭鍵基一度暫停會議,向律政司查詢可否為遊行加設附帶條件,或只可維持或推翻警方的決定。律政司在復會後回覆,委員會不可加設附帶條件,只可以維持或推翻警方決定。鍾健平認為委員會是無奈作出決定,希望立法會將來能修改相關法例,容許委員會有更大權力。

另外,4名元朗居民到元朗警署,要求警方就翌日「元朗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負責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關俊笙表示,遊行不再經大馬路而改行教育路,相信可解決道路擠迫及其他安全問題。

警方在晚上發出「反對公眾遊行通知」,理由包括遊行起點元朗西鐵站地下的空地,鄰近數條圍村,警方有理由相信遊行人士會與村民發生暴力肢體衝突。

至於擬定的集會地點元朗西鐵站地下空地近朗明街,估算遊行人數達五萬人,該處及附近的狹窄行人路並非理想及安全集合位置,而終點朗屏西鐵站地下空地亦非理想及安全的解散地點。

其餘申請被拒原因大致跟早前鍾健平被拒申請的理由相若,包括遊行人士可能誤闖輕鐵路軌、元朗人口稠密和商舖林立,或會對居民的權利和自由構成嚴重影響。

申請人以上訴未必有足夠時間為由,表明不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