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3歲假結婚犯罪集團女主腦,在區域法院承認5項串謀詐騙罪,被判入獄20個月。
入境處表示,專責調查組較早前對一宗懷疑假結婚個案進行情報分析,發現20多宗懷疑假結婚個案與一個犯罪集團有關。該犯罪集團招攬及安排香港居民,與非本地居民進行假結婚。經深入調查後採取動,共拘捕28人,包括集團主腦,當中有13男和15女,年齡介乎27至56歲,其中23人為香港居民,5人為內地居民。
入境處發言人說,除了集團主腦於昨日(19日)被判監禁外,另有6名參與人士已迟較早時被入獄10至16個月不等,尚有被捕者正等候判刑或審訊。行動目前仍然繼續,不排除將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發言人指出,入境處不時留意到有犯罪集團透過報章、即時通訊軟件和交友程式廣傳訊息,以「搵快錢」等字眼作招徠,「聲稱能賺取巨額報酬,誘使本地居民參與假結婚勾當」。犯罪集團會協助辦理結婚所需文件外,亦會陪同參與人士辦理結婚登記,甚至利誘涉案人士招攬更多人士參與假結婚勾當。
發言人強調,入境處會繼續大力打擊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身分的非法活動。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其身分證及居留資格,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0,000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而任何人士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干犯串謀詐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亦可被判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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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來源:特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