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表示,警方使用隨身攝錄機的成效顯著,長遠計劃每位前線軍裝警務人員,在執勤時均須配備一部隨身攝錄機,警方會分階段落實計劃。
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警隊將會把第三代指揮及控制通訊系統,提升至第4代系統,初步預計約在2021年,配合第4代指揮及控制通訊系統全部完成,為每位前線軍裝警務人員,因應行動需要配備隨身攝錄機。
文件指,自隨身攝錄機在2013年3月開始使用起,截至今年3月31日,警方曾在493個事件中使用隨身攝錄機,合共錄影724段片段,當中172段曾被用作調查或舉證用途,認為在法庭舉證時,隨身攝錄機所拍攝的片段,發揮很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