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觀察/李春】正在北京召開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是中共歷史上首度以討論「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全會。在各種各樣的歡呼之外,還是有有識之士提出,中共四中全會作出「依法治國」的決定,其成敗關鍵在於如何定位「依法治黨」之上。
自1949年以來,中國就成為一黨專政的國家,在文革結束之後,專政變成了領政,但「黨大還是法大」,一直成為一個困擾性問題,中共元老彭真算是第一個公開出來解答者,但到現在還沒找到準確的答案。
習近平試圖在找尋答案,這次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是解答題的會議。一個可能已經成形的答案,就是治國先治黨,要依法治國,先要依法治黨。
這個答案,據說在中共十八大新領導層登台後,即開始在試行,其具體表現,就是走依法治黨之路,先要令黨內法規合法。所以,人們不大注意,或者說不大關心的,是中共領導層在中共黨內法規問題上,不再像之前的江胡年代,以為只要拼命立法就可解決問題,而是跟新國務院一樣,由「廢法」入手。外界早注意到,李克強領導的新國務院,上來後以清理法規入手,然後是一批批「廢法」,即宣布取消大量行政性法規,由之來「限權」,即縮小政府權力,擴大市場經濟的邊界。李克強這一手,已獲得高度評價。
習近平在領導新的中共中央,其實走的是同樣的路,即全面清理中共黨內法規,然後也行「廢法」之舉。中共十八大之後,習近平組織專門班子集中清理中共黨內法規。到今年年初,1978年以來制定的中共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被廢止或宣布失效近四成。被「廢」的,當然主要是與國家法律相衝突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