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等,周日(13日)與10名泛民議員會面。一如所料,雙方就政改的「溝通」毫無寸進。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卻表示「欣悉」議員此行能增進溝通,希望往後更多溝通,讓雙方收窄分歧,從而達致共識云云。
幾位京官的說法了無新意,王光亞將以往官員、御用學者等講過N次的話,重新包裝成「四個一」,再宣示一遍。談的都是漫無邊際的「大原則」,始終無一具體回覆,活脫脫就是中共典型的請君入甕式談判手法。
「四個一」之中包括「一個共識」,就是制度要有利於選出「愛國愛港」特首。至於「愛國愛港」的客觀條件為何,王光亞依舊不說清楚。有人問他在座諸位泛民議員是否「愛國愛港」,王還是用中共式政治術語回答,指大家「心裡明白」。談政制竟要談到「心坎」裡,難不成要把大家的心都剖開來逐個檢驗?
像這般講「佛偈」的方式「溝通」,再談一百次恐怕都無補於事;即使要談,也應該待特區政府有了具體方案後,北京才可能談得「具體」一些吧。其實按照基本法的憲政角色,與中央就政改溝通者,應是特區政府而不是立法會議員,特區當局應根據民情制定政改方案,然後爭取中央和立法會議員支持,假如因任何一方未能「通過」而拉倒,需負最大政治責任的也是特區政府。
現在泛民欣然與京官「溝通」,等於將特區當局的責任揹上身,一旦就政改妥協,市民會懷疑泛民向北京「跪低」,如果談不攏,市民又怪泛民成事不足,最後一定兩邊不是人。特區政府無責一身輕,難怪林鄭月娥會「欣悉」泛民願意繼續「溝通」。
《香港評說》 馬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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