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721宗針對食肆用膳的投訴,主要涉及服務質素及價格爭拗。為免再出現去年有科大學生到大排檔用膳後,埋單近萬元的情況再發生,消委會走訪多間中式酒樓和食肆,了解收費標準。
消委會表示,以上個案反映食肆與顧客在點餐價格和份量上,存在互不理解所致。消委會指,一般食肆的 「例牌」,足夠4人用;「大例」通常是「例牌」份量的1.5倍,約6人用;另外還有「二例」或「中碗」,約為8至10人份量; 至於「三例」或「大碗」則適合12人以上。消費者建議,消費者在用膳前,可向店員查詢每道菜的份量。
價錢方面,食物一般都會按加大分量的比例增加收費。如一碟「例牌」小菜售100元,「大例」的價錢會加約一半,即150元,如此類推。飲食業界又有「散叫三例」的術語,即消費者所點的餸菜份量和價錢,都會同時乘三計算。消費會認為,如食客不黯行內術語,或店員沒解釋清楚收費及份量標準,隨時會大失預算。
消委會建議,業界應在當眼位置或餐牌上列明收費詳情,並加強店員和食客間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