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的代表律師早前向法庭提交文件第三次申請保釋,表示願意增加保釋條件包括抵押2個總值400萬美元位於香港的家族物業。控方就此致函法庭反對有關申請,指以香港物業作抵押是毫無意義,認為何志平潛逃風險極高。控方重申有壓倒性證據證明何志平有罪,又向法庭提交何志平從獄中發出的電郵及通話記錄,披露何曾在獄中致電友人,要求代其向中央請求援助,提到他是被用來抓「大老虎」及貶損「一帶一路」的,縱死在獄中也不會屈服於壓力。何志平亦向涉案能源企業發電郵,稱若對方支持,會對抗到底,又指面對審訊不止他一人,而是能源企業及國家。控方相信即使他潛逃回香港亦未必會被認定為罪犯,法院不應批准其保釋申請。
何志平獄中求助稱寧死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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