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人員開展第二人生,本是很美的事,像早前女星鄭艷麗被傳媒「發現」在麥當奴兼職,過著新生活。像近日傳媒又報導,前港姐冠軍譚小環轉業開「魚蛋檔」,而且生意還不錯。然而,不是所有演藝人員開展第二事業,就一定成功的。而傳媒和社會也沒有必要將藝人轉業的事加諸太多虛幻想像。
不成功的例子,有開糖水店的男藝人和開果汁店的女歌星等等,箇中原因是什麼?首先,演藝人明星轉業,尤其是零售服務業,由於本來形象已深入民心,如果可以借助原本之名氣,輔助事業發展,應是相得益彰的事。然而名氣只是一時,經營策略和服務品質才是最重要。像一些藝人,開店時請來不少明星好友來剪綵支持,也招來了大量冒名而來的客人,開店初期還是生意興隆,但如果品質不見突出之處,管理也不善的話,生意還是難以持久。
老土講一句,明星這個行業,是表面風光,內裡有苦自己才知道。像女星楊思琦,生完小孩,依然明艷照人,但近日就被無線電視壓低薪水,底薪從每個月三萬減至兩萬,和一般辦公室職員差不多。但別忘了,藝人有很多必要支出,像髮型、服裝、手飾等,因此,這樣的人工水平,對一個明星來講,實在為難。明星被壓低薪水的原因,跟目前一台獨大,藝人待遇被無限壓榨有關,這也是部分藝人要另覓第二人生的主因。
在目前一台獨大的歪風無法撥亂反正的時候,傳媒也好,觀眾也好,都應該正面去看待藝人的轉業,支持他們。既然他們都可以脫下那個虛幻的光環,走進踏實的生活,活出自己,為什麼傳媒和社會本身,還要停留在那個虛想的世界,對別人予以想像,他者化別人了呢?
《社會議題》 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