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激進本土主義到港獨思潮

任建峰據聯合國:武力威脅才入罪

針對民建聯大律師馬恩國等指《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下,言論自由應受國家安全限制,律政司可依《刑事罪行條》例予以檢控,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鋒接受《立場新聞》訪問,反駁馬的說法,指ICCPR的確有指出國家安全可以成為限制言論自由的理由,但聯合國採用的《Siracusa原則》指明,若要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人權,必定要有人以武力或威脅以武力影響國土完整,或是國家的存在等。任建峰指,香港民族黨早前在記者會上發表港獨言,絕對未達到「以武力或威脅以武力影響國土完整」的層次,如果他們因此被以言入罪,是違反了ICCPR的原則。

任強調基本法第39條訂明ICCPR適用於香港,所謂《刑事罪行條例》適用於違反國家安全,制訂時根本還沒有ICCPR,因此律政司若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9或10條檢控,很大機會被挑戰是違反基本法。「你見到律政司一直沒有嘗試用此條例拘捕任何人,大家心中有數。」至於馬恩國等提出的法律觀點,他回應:「一係佢地自己唔熟書,一係佢地有誤導,點解?要問佢地先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