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終於來到表決時刻,通過機會渺茫。筆者甚感沮喪,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有人偏要阻擋歷史巨輪前進,筆者作為沒有票的市民兼政府人員,只能徒呼奈何。
在本周日(14/6)西貢蠔涌發現有激進組織意圖製造炸彈及在立法會表決政改時製造流血事件。這種破壞香港安定的手法,只要目的高尚,手段便可不計、法律可以不依,始作俑者是誰?大家心中雪亮。
筆者投身爭取民主近三十年,目睹香港近年日趨激進,只要搬出「爭取民主」四個字便甚麼都可以幹,甚麼法律都可以不依,又可以肆意侮辱警察等執法人員,這是香港人所追求的法治嗎?這是香港人所追求的民主嗎?
各位同學,你可以對執政當局不滿,但一些政治倫理,一些人倫標準必須遵守。西方民主大國在實踐民主時一定建基在國家認同上,不會只要民主不要國家,這是基本政治倫理。西方爭取民主也不會不守法治,這是基本人倫標準,否則政局混亂,民主也無從落實。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踐其市長由普選產生,是具歷史意義的一步,可惜因為自稱「民主派」的議員為了自己派系之私(要保證其派系候選人能夠成為特首候選人)而綁架全港700 萬市民,犠牲全香港市民利益,剝奪全港市民寶貴的投票權,套用一句筆者26 年前學的一句話:人民不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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