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議第三次會議早上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表決政府工作報告、中央和地方預算等多項議程。
大會以2761票贊成,81票反對,33票棄權通過修改立法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則以2529票讚對,284票反對,61票棄權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以贊成2619票通過,反對213票,棄權44票。兩者得票率均比去年高。
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5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獲得2483贊成票、304反對票,棄權票87。去年則獲贊成2504票、反對293票,棄權87票,兩年的數字相若。
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指,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立法法,令中國的立法體制更完善,立法權限明確,民主立法的機制和程序健全,在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令立法引領和推動中國,中國的立法機構將會廣泛宣傳修改後的立法法,相關配套會更完善,強大立法工作隊伍,實施法律正確有效的措施,令高立法工作水平提高。
他又形容,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相輔相成、相伴而生,有力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處理好改革和法治的關係,實現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統一、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改革和法治相互促進、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