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實施事件簿

人力社民連拉布阻三讀競爭法

人民力量及社民連再在立法會審議《競爭條例草案》時打拉布戰,雖然泛民主派沒有刻意離場,但會議仍要18次響鐘以湊夠30人法定開會人數。會議討論了8小時仍未能就政府的200多項修訂表決。

《競爭法》審議採取分階段辯論及表決的方法,人民力量黃毓民、陳偉業和社民連梁國雄大談圍標個案細節、用互聯網發布違章通知書的利弊等。黃毓民認為圍標應列刑事罪行,而非在草案中僅列為嚴重違反競爭行為。.此外,經濟動力林鍵鋒認為條例是苛政猛於虎,又指草案字眼定義不清晰,只會令中小企受害,政府應撤回條例。民協馮檢基則指,政府建議罰款太低,沒有阻嚇作用。他又認為條例應加設集體訴訟權,令市民可以集中能力與大財團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