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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簽署深化金融業合作備忘錄
推動綠色金融及上市公司在對方交易所上市

香港特區政府與北京市政府今日簽署多份合作備忘錄,其中在金融業方面,香港將支持北京金融機構和企業到香港發行綠色債券和獲取綠色融資;另會鼓勵兩地符合條件的已上市公司,在對
方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

香港和北京今日在香港舉行京港合作會議第5次會議。港方代表團由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京方代表團由北京市市長殷勇率領。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兼中聯辦主任鄭雁雄亦出席了會議。

兩地政府簽署了4份合作文件,包括:《深化京港金融業發展合作備忘錄》、《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合作備忘錄》、《京港兩地青年交流交往合作備忘錄》和《京港食品安全交流合作框架協議》;並就11個範疇的合作方向達成共識。

李家超(中)與北京市市長殷勇(左)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兼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右)在會議上合照。

《深化京港金融業發展合作備忘錄》中,雙方同意加強資本市場領域合作,包括:支持北京金融機構和企業,到香港發行綠色債券和獲取綠色融資,擴大綠色債券、綠色信貸規模,拓展綠色融資渠道;積極支持北京綠色交易所,建設全國統一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中心」;推動港交所與北京綠色交易所深化綠色金融合作,簽署合作備忘錄;加強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探索開展國內統一、國際接軌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標準應用。

合作領域還包括:推動北京證券交易所和港交所深化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已上市公司,在對方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攜手就有利於雙方市場發展的項目及課題開展聯合研究,共同探索新業務合作模式;以及積極推動在港機構參與北京「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境外投資」(QDLP)和「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 試點。

另一項金融合作是推動京港兩地金融業雙向開放,鼓勵經批准且符合條件的香港金融機構,通過新設法人或分支機構等方式,在京布局展業;同時支持經批准且符合條件的北京金融機構,在香港設立法人或分支機構。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排右)與北京市副市長司馬紅(前排左)於會上簽署《京港合作會議第五次會議備忘錄》。

雙方也在《京港合作會議第五次會議備忘錄》中,就11個範疇達成合作方向的共識,包括:「參與國家重大戰略」、「服務業」、「科技創新」、「經貿」、「文化、旅遊和體育」、「城市管理與公共服務」、「醫療衞生及中醫藥」、「生態環境」、「教育及人才交流」、「青年發展」和「便利港人在內地發展」。

李家超表示:「北京是國家的首都,全國的政治中心,文化底蘊深厚。香港是開放、多元、薈萃中西文化的大都會。在國家新時代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進程中,北京和香港均具有特殊地位及擔當重要角色,兩地在發揮各自優勢的同時,也能優勢互補,創造共同發展、互利共贏的合作空間。」

參與會議的特區政府官員還包括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葉文娟和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等。

京港合作會議第五次會議的兩地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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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北京市市長殷勇(左)與行政長官李家超。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