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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火災再次突顯海上消防資源不足

【最佳新聞評論獎】參選作品
作者:侯家豪(新傳系四年級)

中秋節當日,筲箕灣避風塘有一艘大型船隻起火,最終引發一場三級大火,令27艘船隻焚毀,多名船家痛失家園財產。

肇事始因,據消防所指,是由於起火船隻上的一名漁工煮食時意外失火引起,導致火勢蔓延的原因是相連船隻的船員見火勢逼近斬纜,令火種在海上漂浮,波及其他船隻。

民建聯及香港漁民近岸作業協會均指滅火輪在事發後近半小時才到達現場救火,是令火勢升至三級的元凶之一。

《太陽報》報導指事發當晚,消防員在接報後,陸上消防員在六分鐘左右到達現場,並乘坐水警輪出海救火,但由於水警輪設備所限,只能用手提輕泵灌救,至26分鐘後,滅火輪「精英號」方到場,但仍需經水警協調下才能接近火場,開始灌救。

奇怪嗎?為什麼陸上消防員在6分鐘內抵達,但要乘水警輪撲救?為什麼消防船在26分鐘後才到達?還要水警協調方能開始灌救?

據消防處網頁資料顯示,香港目前僅有八艘滅火輪,分別停泊在中區(一號滅火輪「精英號」,今次救火的滅火輪)、北角(二號後備滅火輪/暫泊)、八號滅火輪/負責運載人員))、長洲(三號滅火輪)、香港仔(四號滅火輪)、屯門(五號滅火輪)、青衣(六號滅火輪 「卓越號」)及機場海上救援西局:(七號後備滅火輪)。另外,兩艘指揮船則停泊在機場海上救援東局和西局。

打開香港地圖,我們可以見到在香港東面的滅火輪碼頭只有北角。這代表著香港東面的海域,不論船灣西貢,還是東龍洲,都是北角滅火輪消防局負責。先不論負責海域的大與小,單單是避風塘在香港東面的就有觀塘避風塘、三家村避風塘、船灣避風塘、鹽田仔避風塘和發生今次大火的筲箕灣避風塘。當香港東面海域同時發生兩宗火警,要在短時間內有滅火輪到達兩處火警現場,確實強消防處所難。

明知道海上救援設備不足,消防處在服務承諾上,也沒有包括海上救援服務,免招人話柄。以下為消防處火警救援的承諾,節錄自清防處網頁-

「在6分鐘內抵達樓宇密集地區處理火警召喚,並在 9至23分鐘內抵達樓宇分散及偏遠地區處理同類召喚。我們在二零一五年的目標,是92.5%的整體召喚均能在上述時間內獲到場處理。二零一四年整體樓宇火警召喚,在召達時間內獲到場處理的比率,較所定的目標(92.5%)高出1.4%。」

其實香港海上救援資源匱乏並不是一件新鮮事。二零一三年屯門三聖灣避風塘同樣發生火燒連環船的事件,當時,滅火輪在40分鐘後方抵達現場。當年,在立法會上已經有議員詢問政府海上消防設施是否足夠,但時任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沒有正面回應足夠與否,但承諾確保為市民提供迅速和可靠的滅火及救援服務。

可惜政府像完全忘記了當初的承諾,隨著啟德郵輪碼頭的落成,日後當必令香港東面的海域更繁忙,令本已不勝負荷的北角滅火輪消防局再增添壓力。而規劃啟德發展區正正是一個減輕北角滅火輪消防局負擔的良好機會。可惜的是,我們只看到政府在啟德設置一所陸上消防局,完全無視海上消防設施不足的問題。

當市民見到政府寧添置水炮車控制示威場面,亦不願改善海上消防設施保障市民生命財產,不禁會問,政府不是應該服務市民,以保障市民的安全為本的嗎?政府究竟是服務市民還是管治市民?

今次的火災,除了再一次顯示海上消防資源短缺外,亦同時見證人性。有人為保自己的船隻安全,與起火的船隻一刀兩斷;有人因為一句承諾,眼看自己的船付諸一炬亦要確保友人遊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