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今日是中成藥註冊最後限期,但條例實施以來只有四百多隻中成藥成功註冊,佔市面產品不足5%。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註冊限期已經延長多次,當局亦已經額外向業界提供三個月時間補交文件。
1999年生效的《中醫藥條例規定》規定2003年開始在本港出售的中成藥都必須註冊,取得「HKC」牌照,傳統產品亦不會獲得豁免。而1999年之前已存在中成藥可申請俗稱「P牌」過渡註冊,只要證明產品安全,便可以邊售賣邊註冊。
根據《中醫藥條例》「中成藥」是任何中藥材,或者被華人慣常使用的任何源於植物、動物或礦物物料,需要配製成「劑」及已知或聲稱用於診斷、治療、預防或紓緩疾病或症狀,或用於調節人體機能狀態。
有業界人士指出,為中成藥註冊困難,原因是中成藥成份繁多,要確保所有原料符合中成藥定義需時,而當中只要有一種材料未符合標準便不能註冊,「有好多藥廠都唔知點做」。
衞生署沒直接回應設立條例曾否考慮要保留存傳統產業,不過表示條例以消費者利益與用藥安全為優先考慮,就業界反映註冊困難,他們已發出指引及具體要求,並與業界保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