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越號沉沒事故事件簿

世越號船長被判監36 年

南韓光州地方法院裁定,69歲的世越號船長李俊錫謀殺罪名不成立,但嚴重疏忽職守等罪成立,被判監36年。法官稱,李俊錫棄船前本可以拯救更多性命,但未有即時下令疏散,並要求乘客留在原地,令數百名學生錯失逃生機會。不過,鑑於控方未能證實他干犯故意疏忽謀殺罪,令他逃過死刑。

輪機長則因拒絕拯救兩名瀕死的船員,被控謀殺罪成,判監30年。其餘13名船員分別被判入獄5至20年。不過,韓國控方已隨即提出上訴。

另外,於裁決前數小時,南韓政府宣布停止進行了209日的搜救工作。海洋水產部長官李柱榮稱,宣布前已徵得家屬同意。失蹤者家屬亦召開記者會稱,希望停止搜救後可減輕政府、志願者等負擔,也不欲看見他人同樣蒙受親人離世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