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文章

一碗粥 半段人生

【生活文藝】

事先聲明,這可不是一篇食評,卻是一篇比食評更有內涵的文章。別怪我,向來對沒趣的食評嗤之以鼻,所以它絕對不是我杯茶。什麼好吃、難吃,哪會有標準?每個人的舌頭都是獨一無二,你給劣評的菜,可能我覺得是極品,誰的食評靠譜?

好,說回重點。近年外遊次數多了,漸漸發覺人在異地,對食物倒沒什麼要求。只知道去印度要吃咖喱;去意大利要吃薄餅;去上海要吃小籠包。面對這些刻板印象,我該吃,還是不吃?記得有一次去沙巴旅遊,朋友K發了張「必吃攻略圖」給我,素來知書識禮的我立刻跟他道個謝,可是轉頭已把圖片刪掉。我不屑地想:「有必吃不可的食物嗎?沒有!」斬釘截鐵的沒有。你可以說我無情,總是把別人對我的好意當狗吠,這就是我改不掉的壞習慣。無辦法,對於那些所謂必吃的肉骨茶、咖吷多士、喇沙麵、海南雞飯……不就是為了在旅途中填飽肚子或拍張照罷了。吃多了反而膩呢!最後變到食而無味又何苦呢?
很多時,好吃的東西用不著尋尋覓覓,在不經意之下放進口裡的菜才是上等菜,足以令你食過翻尋味。對於我這個「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人來說,吃得便是福,更何況是一頓「免費的晚餐」呢!

那夜,涼風撲臉,面對乍暖還寒的夜晚真是有點受不了,短褲踢拖走出旅舍的我不得不吃點熱騰騰的東西,要不然沒命回家。從沙巴市中心的大街一直走到最尾的路口,轉入人流稀疏的小巷,一間大排檔座落此處拍著烏蠅,等著收爐。見它生意慘淡便幫它一把,我豪氣地大嗌:「老闆,來一碗生滾粥!」這句倒是嗌得夠痛快,實情是已經病到剩下半條人命,恨不得打包死死地氣回旅舍慢慢吃個夠。可是,做人總是很矛盾。一場來到,怎能不一隻腳踏在椅板上大啖大啖地吃,假裝一下本地人也不錯。現在闔眼想起當時的畫面,也覺得丟臉,過去總是不堪回首。

霎那間,坐隔壁的大叔開始跟我攀談,由一些「查家宅」的問題聊到人生大道理,就這樣我用了一碗粥的時間換了別人半個人生。為什麼連離婚這種不堪一提的事都跟我這個少不更事的人說起呢?他對我毫無戒心,毫無掩飾之心,如此真誠的人光禿禿地說著從前,我佩服得五體投地。原來,大叔是一個五星級酒店的大廚,當烹調成為他唯一的技能,他能跟我聊的就只有過去的事。雖說往事如煙,但它總是牢牢的捆縛在人們的心中。眼見他精通英文、普通話、廣東話,學識雖不至於淵博,但從他肩膀到腳眼的紋身告訴我:「他一定是個有故事的人。」果然,女人的第六感真的準過中六合彩。

「年輕時賣過白粉,做過『拆家』,與黑社會打過交道,曾捱過不知多少次刀傷……」他說得越輕描淡寫,我就越聽得悵然。願意和初相識的人細訴自己不光彩的過去,是這般輕而易舉嗎?

大叔咆哮似的說:「你不要怕我啊!」我先是嚇了一跳,然後心裡說著:「我沒有怕,每個人都有他的過去,有什麼好怕呢!」過了一會,他抱著頭,陰聲細氣地說:「我這個人啊,就是那麼不濟。」我心裡又說:「你很好,用自己的故事勉勵我。」安慰人的說話總是難以啟齒,都只能往心裡去。誰說酒能解千愁?我看他啊,簡直是越喝越愁,還有酒精使人格分裂,這點可沒錯。

他說著…說著…便拿酒杯遞向我說:「咱們乾吧!來!不客氣!」倒不是客不客氣的問題,而是我的額頭開始燙著,兼且身子不由自主地發冷。但不可以讓自己的猶疑壞了氣氛,總得把酒乾了,要讓大叔難堪又有什麼意思呢?真沒必要。

酒乾了,就是離開的時候。雖說和大叔初次見面,但總不能不辭而別。我說了些客套說話後,便拿起馬幣去結帳。老闆說:「錢已付過了!」大叔向我眨了一下眼,便知道是他的主意。美酒佳餚就是這樣煉成的,它從來不需要用價錢來衡量,因為內在美是無價之物。美好的事物往往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產生,就像我不經意地走到大排檔點會碗生滾粥,不經意地碰上一個滿途荊棘的人,不經意地用一碗粥的時間換了別人的半個人生。

「來!送你回旅舍。」
「不用了,行兩個街口,再過條馬路就到了。」
「要過馬路嗎?要小心啊,我陪你回去好了。」
「真的不用呢,我自己可以的。」

擾攘了一會,終於可以起行。臨行前,我們沒有拍照,沒有留下對方的電話,沒有取得任何聯絡方法。不是不想再和大叔見面,而是相逢可必曾相識。美好的時光,總是回不去,能重來的我們都不會珍惜。至今,我還記得他的長相,所以說特別的人和事總會掀起人的思緒。

作者:韓悅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