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一家三口講民主

先講一個笑話:小明的父母很民主,家裡大小事情,都會開家庭會議,讓全家人一起投票決定;「少數服從多數」,是小明父母常常掛在口邊的民主原則。年幼的小明頭腦簡單,愛向同學炫耀自己有個民主家庭,他沒搞清楚的是:家裡就只有他們三個人,無論怎麼投票,他父母都屬「多數」,決定一切。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在一個政改研討會上,也講了一個大同小異的「笑話」,她說:民主好比小朋友學走路,沒有零風險方案,基本法規定以「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最簡單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還在學走路的小朋友才會給這種語言迷惑!假如有權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是廣大公民,或是有廣大公民支持的提名代表,那麼「少數服從多數」當然民主,但根據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的說法,將來的提名委員會「八九不離十」要參照目前特首選委會的方式組成,其「民主」程度便肯定與小明一家三口的「民主」不相伯仲。

儘管特區當局還在進行政改諮詢,梁愛詩對將來提委會的面貌已「畫公仔畫出腸」了。她說將來特首普選若只容三名候選人,那麼提委會可以一人三票方式,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選出三位最高得票者作為候選人。

早前李飛為基本法添加了無中生有的「機構提名」、「集體意志原則」等新「規定」,現在梁愛詩的「少數服從多數」論,其實就是童話版、通俗版的「機構提名」和「集體意志原則」,目的也許是要讓「小朋友」更容易接受這套基本法中找不到的新「規矩」。可是香港人早已告別童年,思想成熟,只會把梁說的一套當作笑話看待。

《香港評說》 馬偉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