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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總講堂‧懷人憶事】左右互搏劉以鬯

引子

九十九歲,劉以鬯走了。這幾年來,已很少在街上碰到他。那時我愛逛二樓書店,在銅鑼灣街頭,輒遇他一人在躑躅。道左相逢,自是閒聊,我說:「正想去看書,看有什麼新出品。」他顯然是從書店下來,搖搖頭:「沒什麼好書。」分手時,但見他健步而去。

那時,他應該有七、八十歲吧。最後一次相會,應是在太古城的咖啡店。他不喜星巴克這類名店,只愛麥咖啡。

劉以鬯是個矛盾、內心掙扎得很厲害的作家,正如他筆下的酒徒,為了生計,不得不大寫流行小説,炮製「垃圾」。二〇一〇年的文學節講座,我宣讀了一篇《左右互搏:劉以鬯的報刊連載小說》。當時心想,翻劉老的「垃圾」,一定不喜歡;他是極討厭通俗文學的,他要的是「雅」;可是在雅俗之間,他寫得最多的是「俗」,他是名副其實的「爬格子動物」,不爬,不搏命寫,就難以維持生計。

所謂「左右互搏」,是指他左手寫雅,右手寫俗;「互搏」是指內心的掙扎。

左右互搏:劉以鬯的報刊連載小說

一、釋題

這雙手互搏之術卻正是要人心有二用,而研習之時也正是從「左手畫方,右手畫圓」起始。郭靖初練時,雙手畫出來的不是同方,就是同圓,又或是方不成方、圓不成圓。

——金庸:《射鵰英雄傳》第十七回

當初,為《劉以鬯的報刊連載小說》起題目時,曾冠以「左右開弓」四字〔1〕;後來細想,「左右開弓」不如「左右互搏」。「左右互搏」是金庸筆下老頑童周伯通的絕招,臨陣之時,左右手出招不同,功力倍增,儼如化身兩人。這用在劉以鬯身上最是恰當不過。

劉以鬯左手寫「雅」,右手寫「俗」;寫「雅」是「娛樂自己」,寫「俗」是「娛樂讀者」,說穿了,如非為稻粱謀,我相信劉先生是絕對不寫「俗」的。對那些「俗品」,劉以鬯說:

我寫連載小說,目的只是在換取稿費。既已換過稿費,這些小說就變成垃圾了。是垃圾,沒有理由不擲入垃圾桶。〔2〕

「左右互搏」這題目,還指他的內心爭鬥,借他在《酒徒》中的話說:

我只剩下一個長篇小說的地盤了,不好好寫,可能連這最後的地盤也會丟掉。而我不是一個寫武俠小說的人,想在這上面用功夫,實在一點氣力也用不出來。縱然如此,我還是不能不寫。……為了生活,不但非寫不可,而且還要盡量設法迎合一般讀者的趣味。〔3〕

「不能不寫」、「非寫不可」,正是劉以鬯的心聲,慶幸他得以一心二用,懷有「左右互搏」的武功。

二、左手

劉以鬯這一筆,寫的人不少,但重複的多,總還有所缺失。

——潘國靈〔4〕

「這一筆」,指的是劉以鬯的「左手作品」。一般批評家的焦點,全放在他的《酒徒》、《對倒》、《寺內》等實驗小說上,這類論評「重複」得實在很多,如一般記者的訪問稿,也是「千人一腔」,看得多了,也沒有甚麼新意。反而有一篇《有趣的事情》(《新生晚報》,一九六五年十月一日至一九六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卻甚少人「問津」。這篇小說,與《酒徒》故事雖不同,卻同屬劉以鬯的「言志」作品,互相呼應。

《有趣的事情》的男主角名喬福普。這個名字所含的隱喻,普通讀者看不出來,這正是劉以鬯的「言志」所在,喬是喬哀思,福是福克納,普是普魯斯特,這三位小說大師是劉以鬯最心儀和私淑的作家。意識流、內心獨白的技巧,到了劉以鬯的手上,另出機杼,他說:

「內心獨白」與「意識流」都是小說寫作的技巧,不是流派。小說家在探求內在真實時,並不是非運用此種技巧不可的。作為一個現代小說家,必須有勇氣創造並試驗新的技巧和表現方法,以期追上時代,甚至超越時代。〔5〕

喬、福、普深種在劉以鬯的心底,並期望能夠有所「超越」,不能「超越」,也要有所突破。

《有趣的事情》中的喬福普,開篇便有劉以鬯的影子和經歷:

喬福普在書攤上見到一本書。

這是一本小說,封面設計有點像美國香煙的廣告畫。喬福普是個研究文學的人,不可能對這本小說發生興趣。但是他竟伸手去取了。他想起一個久居上海的老朋友。

書名:「××淚」。

喬福普的朋友名叫秦瘦鷗,是個討厭「文藝腔」的小說家。過去,寫過一本名叫「秋海棠」的小說,像張恨水的「啼笑姻緣」那樣受到了廣大讀者群的愛戴。

對文學的看法,喬福普與秦瘦鷗志不同,道也未必合;然而他們是好朋友。

那本「××淚」,就是《秋海棠》的盜印本,連書名也改了。這正是當年香港出版界的「無恥所為」。喬福普吶喊:

「中國作家的著作權太沒有保障了!」

同樣,在《酒徒》中,劉以鬯將中國不能產生「偉大的作品」,其中兩個原因就是歸咎於:

一、當局拿不出辦法保障作家的權益。

二、奸商盜印的風氣不減,使作家們不肯從事艱辛的工作。〔6〕

喬福普和「酒徒」都深懷學識,透過他們的「內心獨白」和言談都可看出來。其中,對《紅樓夢》,對五四以來的新文學見解,都具真知灼見。這正是劉以鬯「言志」的表現。「志」始終是「志」,《有趣的事情》舉茅盾在香港編《立報》時,也曾寫過連載小說:

要他(指茅盾)做『讀者群眾的尾巴』,他是不肯的;但是過分『脫離現實』、『脫離群眾』,也不對。他是相當困惱了。最後還是讓了一步,放棄主觀,開始撰寫『通俗形式』的長篇。〔7〕

然而,茅盾對於「每天一段」、「一面寫一面就發表」的做法,總不習慣,結果,「因為在香港賣文不能維持生活」,祇好到新疆去了。〔8〕喬福普的適應較強,來到香港後就「摸熟香港的天氣」,決意賣文為生;「不過,藝術良知尚未泯滅,偶而也要傻頭傻腦的寫些娛樂自己的東西。」〔9〕

這正是劉以鬯的自我寫照。對香港文壇狀況的鞭撻,書生既無力挽狂瀾,唯有透過小說中的人物來宣其志,洩其忿。

《有趣的事情》不如《酒徒》寫得那麼成功,正如他自己說:

開始時也想認真寫一個長篇,由於邊寫邊發表的關係,越寫越亂,亂得像一堆敗草,不但不「有趣」,而且有點「肉麻」。〔10〕

「肉麻」的結果,劉以鬯將書中蟑螂一段抽出來,修改成為中篇,取名《蟑螂》,輯在他的《寺內》。我看《有趣的事情》,卻不覺「肉麻」,和《酒徒》一樣,劉以鬯宣示了對香港文壇現況的不滿,和表白了個人的文學理念。

無論是《酒徒》和《有趣的事情》,在香港報刊連載小說史上,確是一「異數」。普通讀者又怎會看得懂!

三、右手

《銀燈》是份娛樂報……精英分子不看的,裡面就有些好作品,劉以鬯就在副刊上面長期寫作,如果我們沒有這份報紙,要研究劉以鬯的話,就缺少了這一部分,這是很重要。

——盧瑋鑾(小思)〔11〕

小思這番說話很明顯,要研究劉以鬯,只專注於他的「左手傑作」,完全忽視了他「右手」,便不是一個「完全」的劉以鬯。可惜,研究劉以鬯的「右手作品」的專家學人,很少。有專章來探討、分析的,我只看過易明善的《劉以鬯傳》〔12〕。他說:

……劉以鬯一直以一種嚴格的要求,來看待他的流行小說。他把他的流行小說稱之為「行貨」、「垃圾」,是為了謀稻粱、掙稿費,因此,他的流行小說在報紙上連載結束以後,很少出版單行本。劉以鬯的流行小說,在當時有很多讀者,很受歡迎。〔13〕

老實說,我也是看劉以鬯流行小說成長的。當年的感覺是,他是有別於一般流行小說家的寫法,正如他所說:

當我在報刊撰寫連載小說時,我只寫通俗小說,不寫庸俗小說;只寫輕鬆小說,不寫輕薄小說;只寫趣味小說,不寫低級小說。〔14〕

但這些「通俗」、「輕鬆」、「趣味」,在劉以鬯的寫作生涯中,佔了極大的一部分,「有出版商去找他,有關出版他以前寫的那些流行小說,第一批先出十本,以後再出第二批、第三批,可以出版一百本,收益相當可觀,可是,他拒絕了,他問是否願意出版屬於嚴肅文學的書稿,出版商連連搖頭,也拒絕了。」〔15〕

這就是劉以鬯的執著和堅持。我認為劉以鬯錯了。他某些流行小說,確有它的價值。

小思所說的《銀燈》,圖書館沒存,我手頭上恰有一份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日的,副刊上正連載劉以鬯的《未成熟的情感》。同時,我還有一份一九六三年三月三日的《明燈日報》,正連載他的《羊角哀》。《銀燈》與《明燈》,都是當年的「娛樂大報」,為「精英分子」所不顧,劉以鬯肯在這類報紙「塗鴉」,當然是為了稿費,而相信他也不會剪存,視為「垃圾」,掉棄了,這是十分可惜的事情。但單從這兩篇連載,文字清通,完全沒有五四以來的歐化味道,行文風格也是「劉氏風格」,且看《未成熟的情感》這段:

他說:「外國人談戀愛,跟我們中國人不同。外國人在結婚之前,感情很濃,好像放在爐火上的冷水,越燒越熱;直到結婚之後,爐火熄了,爐火上的滾水也慢慢冷卻了。但是,中國人的感情不同,在結婚之前,猶如一壺冷水,放在沒有火的爐子上;到了結婚之後,爐火狂燃,那壺水就越燒越熱。」

單從這段引文,可見劉以鬯寫這些「垃圾作品」時,仍具心思,仍有一分「良知」在。又如《羊角哀》,劉以鬯深具寫連載小說的法門,在結尾之時,來陣陰風,來個黑影,來個「抽抽噎噎的飲泣聲」,吸引讀者明日繼續追看。可惜,「明日」的《明燈》,我們哪裡尋去?

其實,劉以鬯雖是「南來」,一度曾往南洋搵食,但他很快就融入香港社會,冷眼旁觀、觀察入微,他的「右手作品」,不少觸及日常生活,是研究香港社會的有用資料。他一九四八年來到香港,居了三年,即大嘆「香港居不易」,在《星島晚報》的專欄〈燈尾隨筆〉中大吐心聲:

如果你想找一間梗房,你得上期繳租,付了租金,還須付鞋金,付了鞋金,還須付頂手,外加一副「無錢莫進來」的面孔,叫人看了就害怕。〔16〕

若干年後,即是劉以鬯從南洋回來,於一九六〇年七月十七日起在《星島晚報》連載《香港居》小說,第一篇就說:

香港人口稠密,最珍費的東西,不是愛情,而是地產。……我有一妻一女,平日依靠賣文為生,手頭沒有餘錢可以自己頂一層樓,也沒有勇氣去做包租,唯一的解決辦法——祇好向別人分租一間面積不太大可也不能太小的梗房。

「左手作品」《有趣的事情》也談到「住」的問題:

現在,樓價直線下降,別說是觀塘、新蒲崗、筲箕灣或中環,就是灣仔、銅鑼灣或北角,買一層四五百呎的樓,通常祇需三四萬元;而且還可以入伙後分期付款。至於觀塘,有些相當漂亮的住宅,不但樓價低,多數免繳首期,每個月繳幾百元,就可以入伙,說起來,倒是真正的做到了以租金作樓價。〔17〕

劉以鬯是報人,雖是編副刊,對時事可沒「掉以輕心」;對社會,更具作家的觀察力,香港居住的故事,便反映在他的小說中〔18〕。

反映日常生活,有一組小說十分重要,那就是一九六七年二月十日起連載於《新晚報》的〈香港故事〉,至一九六九年九月三十日止,署名太平山人,每日完一個故事,多取材於時令、時事和日常見聞,再透過虛構的人物來映照和建構了香港社會。連載之日起正值新正年初二,劉以鬯即從逛年宵說起,一直到年初八,其中除了年初七的〈披頭五〉外,其餘的都是和春節有關。另如〈法郎貶值〉〔19〕、〈劫案太多了〉〔20〕等等都涉時事而演繹成篇。不過,好「實驗」的劉以鬯,在「垃圾堆」裡往往還愛露一下「左手絕技」,如〈大廈管理〉〔21〕,以日誌方式由一日起逐日簡記,直至月尾三十日,流水帳式寫出大廈管理的弊端,的是「有趣」。另如〈交際花〉〔22〕,文分小小六段,以打電話的技法,來突顯交際花的個性,敘事方式非流行小說的慣常「伎倆」。怪不得劉以鬯自己也說:

一九六七年至六九年,我用「太平山人」的筆名為「新生晚報」〔23〕寫香港故事,寫了九百多篇微型小說,其中也有「娛樂自己」的。〔24〕

劉以鬯寫微型小說,最為人所津津樂道的自是「左手」《打錯了》〔25〕;「右手」書寫的微型小說也有不少精采的。太平山人這組小說,值得有心人深入去研究,不要視之為「垃圾」而卻步。

早在《香港故事》之前,一九五九年四月一日至同年五月十七日,劉以鬯在《星島晚報》寫過一組微型小說,欄名「掌篇小說」,大都涉及香港社會的日常生活。其中有篇〈手指舞〉〔26〕,看似淫褻,實則一點黃味也沒有,符合他的「趣味」原則。

四、小結

劉氏(以鬯)以「形式」之美作為文學的標識,並以此區別於一般「商品」與「宣傳文學」,驟看似乎矯枉過正。實際上,未必不是在夾縫中掙扎所能採取的最佳策略,來維護文學本身尊嚴。

——黃繼持〔27〕

劉以鬯「左手作品」如《酒徒》,確具「形式之美」,這種「東方詩化的意識流手法儘管是劉以鬯最引人注目的藝術手法,但不能由此誤認這就是他的全部藝術手法。在實驗小說領域,他驅遣著多副筆墨,出入於寫實與現代,詩體小說、哲理小說、心理小說和社會小說間。」〔28〕,這番話出自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所楊義教授,我認為極之適當。劉以鬯雖然將「雅」與「俗」斷然畫分區域,「左右開弓」之餘,正如上文所述,在「右」中,往往有「左」的存在,只需稍加提煉,「垃圾」也會成為「寶」。例如刊在《新生晚報》一篇三日完的小說〈醉〉〔29〕,是「左」乎?「右」乎?題材是「右」的,是講一個女酒徒醉後殺死未婚夫的故事,但劉以鬯所採的技法,所用的筆觸,雖沒《酒徒》那麼詩化,但已脫一般流行小說的平鋪直敘,單薄平庸,滲入了倒敘法,內心獨白,這可又是「左」了?

我們不理是「左」抑是「右」,這篇小說向我們證明了:劉以鬯寫的流行小說,並非只為「換稿費」,他還有「良知」在。正如易明善所說:

他在流行小說寫作方面取得的成績是突出的,使他成為了一位著名的流行小說家,在香港流行小說發展史上,有著相當的影響和重要的地位。〔30〕

劉以鬯輕視他的流行小說,我卻不作如是觀。

 

註釋

〔1〕此文據二〇一〇年文學節的講稿整理、改寫而成,講題即冠以「左右開弓」。

〔2〕劉以鬯《酒徒‧新版前記》,台北:遠景出版社,一九七九年三月。

〔3〕《酒徒》列為「百優叢書」,由北京:解放軍文藝出版社於二〇〇〇年七月出版,頁51。

〔4〕潘國靈〈讓自己失去,又設法找回自己:劉以鬯大半生的矛盾〉,香港:《明報》,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5〕《酒徒》初版〈序〉,香港:海濱圖書公司,一九六三年十月。

〔6〕《酒徒》,北京:解放軍文藝出版社,二〇〇〇年七月,頁21。

〔7〕香港《新生晚報》,一九六五年十月五日。

〔8〕同上。

〔9〕同上。

〔10〕《劉以鬯卷‧自序》(香港:三聯書店,一九九一年四月),頁5。

〔11〕見王德威、陳思和、許子東主編《一九四九以後》(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二〇一〇年),頁442。

〔12〕香港:明報出版社,一九九七年八月初版。易明善以整章來評述劉以鬯的流行小說,頁61-74。

〔13〕上書,頁73。

〔14〕〈我怎樣學習寫小說〉,收《他的夢和他的夢》(香港:明報出版社,二〇〇三年),頁344。

〔15〕同註〔13〕。

〔16〕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八日。

〔17〕香港:《新生晚報》,一九六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18〕如〈香港居〉,連載於香港:《星島晚報》,一九六〇年七月十七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9〕一九六七年八月十二日。

〔20〕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21〕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二日。

〔22〕一九六七年三月六日。

〔23〕劉以鬯記錯了,非《新生晚報》,而是《新晚報》。

〔24〕〈客自香港來——我的小說實驗〉,收《從四〇年代到九〇年代——兩岸三邊華文小說研討會論文集》(台北:時報文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十一月),頁108。

〔25〕刊於香港:《星島晚報‧大會堂》,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歷來評論不少,梅子、易明善編的《劉以鬯研究專集》(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一九八七年九月)頁317-330,即收錄多篇。

〔26〕一九五九年四月十日。

〔27〕參:黃繼持〈古為新用,洋為我用——「劉以鬯論」引耑〉,收《從四〇年代到九〇年代——兩岸三邊華文小說研討會論文集》(台北:時報文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十一月),頁114。

〔28〕楊義〈創造東方詩化意識流藝術——論劉以鬯小說藝術之三〉,香港:《文匯報》,一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29〕一九六〇年一月一日。

〔30〕同註〔12〕,頁73。

★黃仲鳴

暨南大學文學博士、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副教授,曾任香港作家協會主席香港《星島日報》執行總編輯、《東方日報》總編輯、《百家文學雜誌》總編輯、香港《作家》主編,著有《香港三及第文體流變史》、《一個讀者的審查報告》、《閱讀報告》、《不是辭典》、《另類辭典》、《追蹤錯別字》、《不正則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