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何逸蓓
自去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不少當地媒體用事實查證(fact check/fact-checking)方法揭發有關總統選舉的假新聞後,全球各地不少媒體仿效美媒做法,以事實查證手法報道,本港媒體也不例外。不過,是否所有查證的事實都是真的假不了呢?
事實查證是一向是新聞界的操作標準,一般由採主或文稿編輯(sub-editor/copy editor)肩負責任。他們作為守門人(gatekeeper),處理新聞資訊的過程中,有責任做好把關工作,查證事實的真偽。一旦發現虛假資訊,應向公眾披露,以免他們被騙,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大眾利益。
現時不少媒體都是由商人操縱,商人視媒體為一門生意,往往將網媒化身成「內容農場」(content farm),透過迅速發布大量新聞內容,吸引讀者在短時間內點擊多篇文章,然後將獲得的網絡流量轉化成收益。不過,在趕急的新聞製作過程中,記者和編輯根本沒有時間思考及查證內容是否屬實,結果沒有做好守門人的工作,令失實的甚至虛假的新聞有機會流傳開去。
但正因現時假資訊泛濫或政客時常吹噓,事實查證才大行其道。在特首選舉期間,本港多間傳媒如《蘋果日報》、「香港01」及「端傳媒」等均有運用事實查證的方法,揭發網上流傳的假新聞或特首候選人的失實言論。如特首候選人曾俊華在選舉論壇上指本港是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但根據去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數」,本港排名第四,已非三甲之內。這事實查證有助讀者了解事實,以防受騙,同時體現了傳媒追求真相的精神。
不過,事實查證並不易做,能否察覺問題,十分依靠記者觸覺。例如特首梁振英於4月22日在商台節目指出,本港污染物吹送至廣東等地,以致當地霧霾嚴重。若對氣象沒有認識,乍聽之下是沒有甚麼問題。本港部分媒體直接報道有關言論。讀者閱畢新聞,可能會相信香港是廣東等地的霧霾元凶。但事實上,無論是氣象條件或是本港污染量,香港都難以影響內地空氣,更遑論造成霧霾。直至天文台前台長李本瀅在臉書上反駁梁振英言論,方有多間傳媒察覺問題,針對二人說法進行事實查核證。由此可見,記者若欠缺質疑批判能力,在處理新聞資訊的過程中就會無法洞悉到有關說法不正確,因而欠缺查證動機。
事實查證雖是嚴肅的事,但也可以是「標題黨」吸引讀者閱讀的手段。大家不難發現不少報道的標題都加上「Fact Check」二字。其實所有報道本應是事實,內容經嚴謹查核後才刊登,根本不用在標題強調「Fact Check」,可謂多此一舉。不過,從讀者角度去想,標題註明「Fact Check」的報道可能較一般新聞可信和較具閱讀價值。有關報道可能「打倒昨日誤信假資訊的我」,或識破政客的謊言。在好奇心驅使下,讀者決定點擊文章細閱內容,卻不知道自己掉進媒體賺取點擊率的圈套。
事實查證是傳媒的責任,讀者作為資訊接收者,也需思考和判斷資訊的真偽,不應只信賴傳媒的說法,更要分析文章的立場及寫作動機,以防掉進媒體或政客的圈套也懵然不知。只有提升自身的媒體素養,才不易被假新聞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