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聯合國難民署為慶祝《難民地位公約》生效50週年,通過決議將6月20日的「非洲難民日」確定為「世界難民日」,肯定了非洲對難民一直以來的貢獻,並喚起國際對難民問題的關注。
聯合國於1951年通過《難民地位公約》,並於1954年正式生效。2000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一項特別建議,決定自2001年起將每年的6月20日定為「世界難民日」,與「非洲難民日」為同一天。
根據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第1條的規定,難民是指因種族、宗教、國籍、特殊團體成員或政治立場不同,而被迫遷移到國家以外地區,不願或不能返國或受該國保護的人,因天災因素而被迫遷移或是生命受到威脅的人亦算難民。
2017年,因ISIS的恐怖襲擊名戰亂,中東地區大批難民流離失所,部分人獲西方國家收留,部分人則仍活在惶恐之下。然而,一些西方國家漸出現大量收留難民後的隱憂,更出現「假難民」的說法。公眾唯一可做到的,只有盡可能支持及幫助有需要的難民,重投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