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敢批 2014-1-6
SHOW ME MY MONEY
主持: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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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SHOW ME MY MONEY
在鬧市街頭,經常會有老人家或是很熱心的年青人叫你買愛心劵或捐錢。
遇到這樣的情況,你會馬上拒絕抑或怕尷尬,覺得金額很少而購買呢?而當你捐錢後,有否想過這些捐款的去向?
法定逄星期三、星期六,各志願機構可申請上街賣旗或募捐,不過相信大家應該見過在這兩個日子以外的籌款活動。
由於香港長期以來缺乏一套清晰而有效的審批和監察制度,部分所謂慈善或志願團體的帳目混亂不清,而捐款是否作慈善用途亦無從稽考。
根據統計,在2011至2012年,共有7500個慈善組織,籌得免稅善款高達90億元。但當中到底有多少是用在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呢?
近年有傳媒揭發,有人打著慈善團體的旗號,聘請公關公司在街頭進行募捐活動,但最後大部分的捐款只會用在行政用途上,這些公司便從中得利。
法改會早前建議,將來的慈善機構規定必須註冊領牌,並要定期在網上發表財政和活動報告。
不過,即使有法規,但缺乏監管,法例只會變成無牙老虎,要求公開財政和活動報告,但缺乏一套準則,法規亦形同虛設。未來,政府應加強這方面的監管,不能讓市民對捐款存在戒心,影響真正的慈善機構和有需要的人。
/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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