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週刊以爆料揭秘方式,報導前艷星鄭艷麗在「麥記」做兼職,時薪32元,相關報導更以她當年穿三點色泳衣照,來映襯今天穿上「麥記」制服、鉛華已洗的模樣,吸引讀者眼球。媒體此種報導方式,自是先存有譁眾取寵的用意,但如果讀者細心思想:這又算是什麼呢?!
明星,表面風光,內裡淒酸的故事,還不夠多嗎?娛樂圈這一口飯,就是有電影電視廣告拍,就有收入,沒有,就得靠自己。要怎麼才長期有工作呢?聽話,懂得搞人際關係,出賣別人,有時候還要出賣自己。與鄭艷麗同期的女星,不乏早已嫁作富家當媳婦,但她們幸福嗎?也許少數是的,但大多數,不是擔心老公有外遇,不知什麼時候連正室的地位也受威脅,便是時時要保持良好形象,以免被傳媒拍到大造文章,破壞望族形象,受家翁家姑一番指罵。
事實上,鄭艷麗的故事非常正面,她親身示範了「簡單就是美」,也給了今天一眾小明星提供了一條很好的路。據知,鄭艷麗平常也有接電影拍,做一些閑角,但由於這種小角收入太小,難以維生,於是就找了兼職,這本來最正常不過,誰說拍過電影當過明星,就一定要天天名牌,時時食燕窩呢?!穿布鞋,食青菜豆腐,日子也是一樣的好。
然而,香港媒體卻不懂得捉住這個機會,提供一個演藝人員回歸平淡的故事,硬要扭曲平淡故事,以達致戲劇效果。事實上,這也是近年部分週刊經常運用的報導方式,內容不求真實,只要能讓讀者看得津津入味,便是成功。但更耐人尋味的是,不少讀者在觀看這些週刊報導時,也不太求真,只要過癮便算,這種讀者與雜誌相互惡性循環,不知到哪一天,才會消失。
《社會議題》 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