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優先」這個組織數名成員,早前因為強闖中環解放軍總部而被捕,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在這裡評論事件;但事件發生後,不斷有文章用了「港人優先」作口號,卻令人摸不着頭顱。
說「港人優先」,我們需要界定何謂香港人?為何要優先?香港法律沒有為香港人作出定義,但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香港居民),分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要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要符合以下六個條款其中一個:
(一)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三) 第(一)、(二)兩項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四)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
(五)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第(四)項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滿二十一周歲的子女;
(六) 第(一)至(五)項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
基本法又指出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依照香港特區法律取得載明其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至於香港特區非永久性居民,是指那些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分證,但沒有居留權的人。
至於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的人數,政府為了城市規劃,內部可能有這方面的統計,但沒有公開。不少永久性居民已移居外地,只要他們仍然保留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可隨時回港生活。
政府統計處定期公布香港人口數目,也是分為「常住居民」和「流動居民」;2012年底的總人口中,常住居民為6,956,600人(臨時數字),而流動居民為221,300人(臨時數字),以此計算,香港居民約有717.7萬人。
由於對香港人沒有定義,讓我們分析香港居民可以享有什麼福利,這些福利較多人留意的共有四大種類包括:教育、公屋、社會福利及公共醫療。
中小學教育:教育局在網頁只表示為適齡兒童提供學額,官校及所有接受政府資助的學校在收生時,校方會查看申請學生的父或母是否香港居民,如果不是,便會建議他們考慮入讀私校。
公屋:以家庭作申請單位,雖然可以讓未獲永久居民身份的人申請,但到編配上樓時,該家庭要一半或以上的申請人是永久居民。
社會福利:最近終審法院將申請者的最低居港年期由七年改回一年,但對於未符合居港期要求的申請,社會福利署會按申請人的具體情況酌情審批。
公共醫療:以救人為先,如果不是香港居民,會以收回成本收取費用;而對香港居民的收費相對較低,更沒有分永久性居民或非永久性居民。
由此觀之,一些最基本的民生需要,政府都沒有按居港年期的長短,作為提供服務的準則,只要是香港居民,也就是香港人,他們都會得到相同的服務,既然如此,所謂「港人優先」,是要針對什麼人,什麼事呢?
今時今日,香港事事講求平等、平權、和平,倡導「港人優先」,是非理性的挑釁行為,對香港號稱亞洲國際大都會,簡直是大倒退!
*:http://www.hkclic.org/tc/topics/immigration/hk_permanent_resid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