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5日)發新聞稿公布,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將在「防疫抗疫基金」下,6月9日起陸續向合資格在職家庭津貼(職津)住戶及學生資助發放一筆過特別津貼,毋須額外申請。
政府指,有關安排是放寬特首林鄭月娥在1月宣布為失業和就業不足者提供有時限現金津貼的建議。在新安排下, 每個合資格職津及學生資助住戶不論有關低收入住戶是否失業或就業不足,均可獲發一筆過特別津貼。
津貼金額方面,在去年4月至今年2月21日間曾提交職津申請並最終獲批的住戶,可獲發相當於兩個月津貼額的特別津貼;每月金額為上述期間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終獲批)的申請中獲批月份中的最高津貼金額。而2019/20學年領取設入息審查的學前和中小學學生資助住戶,每戶可獲發4640元。
處方會以現行發放職津或學生資助的方式發放特別津貼,並會在發放特別津貼後透過電話短訊或信件通知相關住戶 ,預計大約58 000個職津住戶及約145 000個學生資助住戶將受惠於特別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