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十四座」,其實是我們現在隨手可截的十六座小巴的前身,顧名思義,只有十四個座位,到了一九八八年才獲加多兩個座位。其實,十四座也不是小巴的始祖,第一代小巴只有九個座位,那時我們習慣叫「九人VAN」。
某晚,和朋友逛廟街,忽然聽到尹光的名曲「十四座」:「我真真折墮,我揸架十四座,兜多個ROUND 佢都未曾滿座,二三更,抵眼訓,個肚又餓。受盡多條嚴禁例,兜客難兜禁區多蘿蘿,我錢財洗過啦,搞掂阿哥,十幾粒,一架喎,買嗰個至傻,幾千牌費仲更加惡捱,九九新法,佢預備亂咁鋤,條馬路又任佢封鎖,請帖寄嚟定必更多,不准上客最易惹禍,於今方知錯囉,惟有怨當初,窮人的確係太慘,為盼天公救助。」
同行的一位90 後小朋友問,小巴是有十六個座位,何以叫十四座?屈指一算,最後一部十四座小巴,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九零後沒有坐過十四座並不出奇。我們在新填地街找了一家舊式冰室吃紅豆冰,配合環境氣氛,我這個阿叔向90後講「十四座」的故事。
香港戰後,公共運輸的發展依然很緩慢,交通工具未能配合人口增長,一些擁有私家車的車主,趁着空檔時間,收費接送有需要的乘客,甚至在街上兜客。由於沒有拿到運輸營業執照,所以這些載客的行為是屬非法經營。當時有牌營業車輛的車牌是黑底白字,而非商用車輛則是白底黑字,所以這些違法載客的私用車,便俗稱「白牌」。
「TAXI 9 SEATS」.醒目搶眼
六十年代,政府為紓緩新界公共車輛不足的情況,推出了一種「新界九人的士」。這種的士應該算是現今新界的士的前身。「新界九人的士」只准行駛新界,每次最多限載九人,為了分別,九人的士的車身中間,貼上黑白格仔相間的長條,還在車頭掛上「TAXI 9 SEATS」的牌,相當醒目搶眼,遠遠駛來,一望便知。不過這種「新界九人的士」壽命很短,六十年代後期,便已經全面被九人VAN 取代。至於它的哀亡,原來是和一九六七年香港一場群眾暴力抗爭運動有關。
一九六七年五月六日,新蒲崗工廠區的一間人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工人不滿資方長期剝削,以及新的薪酬福利安排。工人集結要求和資方對話,資方報警,警方以工人集會鬧事為由,暴力驅散工人,並打傷及拘捕數十工人。警方的高度介入,令到左派工會極度憤慨,號召其他工人學生支援抗議。
一個月間,由一場勞資糾紛演變成一場全港性的群眾反政府運動,參與者數以十萬,從上街遊行、武力驅散,急速升級到真槍實彈,遍地真假炸彈的暴力對抗。到了六、七月,左派發動罷工,許多巴士司機和的士司機響應,罷工令全港公共交通陷於半癱瘓狀態,嚴重影响數百萬市民正常生活,於是政府默許沒有經營執照的白牌私家車在這段非常日子違法載客,不予檢控,以解困局。於是,一下子,數以百計的白牌成為公共運輸新力軍。
這類九人車,許多都是臨時由客貨車改裝而成,將車廂打通,放九張又矮又窄的鐵櫈便算,別說冷氣,連窗也只有兩邊細小兩扇,大熱天時,車溫高達四十度,雖說是九人車,但在規管鬆散下,司機往往盡量多載,沒位的便在車頭再加兩張小櫈,甚至半踎半站。九人車除了司機外,還會有一個坐在車頭的助手,大家稱他為「蛇仔」。「蛇仔」除了負責拉客上車和收車費,還有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察看附近有沒有警察執勤,若果有便不敢超載,或在禁區上落客。「蛇仔」要非常醒目,耳聽四方,一眼關七,當時有個親戚是開九人車,曾叫我在暑假的時候,幫他做蛇仔,我做了兩天,發覺自己不夠醒目,並非「蛇仔」之才,便請辭了。
覆水難收,十四座正式誕生
到了六八年,暴動平息,社會秩序漸漸復原,雖然大部份公共車輛已正常運作,但之前蜂湧出來「協助」的非法白牌,卻令政府有「覆水難收」的困惑。若果馬上禁止這群曾經「平亂」有功的車輛,屬「打完齋唔要和尚」,肯定被罵個片甲不留,處理不好,官逼民反,可能會造成另一場動亂。但若果讓這批違法車肆無忌憚行走,既是對領正牌照的經營車不公平,又嚴重影响道路安全。經過一輪諮詢研究後,政府決定將白牌合法化,由運輸署監管和發牌。為了增加載運效益,載客人數由九人增加至十四人,並且規定要用合乎規格的新型小巴士。於是,黃身紅邊的十四座小巴便在一九六九年正式誕生。
七、八十年代,是十四座的黃金期,那年代,正逢香港經濟起飛,一片繁華景象,傳統的巴士和的士,各有自身缺陷,適應不了新形勢的交通發展。方便、快捷、靈活的十四座小巴,剛好配合講求高效率的香港人步伐,有了強大的生命力和生存空間。十四座的經營是個體戶方式,多勞多得,能多載一個客便多袋一分錢,駕駛十四座多是一群年輕力壯,敢於拼搏的年青人,為了多搶一個客,經常發生衝燈搶線的驚險景象。十四座司機激進過火行為,加上常在主要幹道上停車等客,導致交通擠塞,令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甚多意見,警方便大量增設限制上落客的禁區,亦加大執法檢控,尹光「十四座」歌的其中一段歌詞:「受盡多條嚴禁例,兜客難兜禁區多蘿蘿⋯⋯條馬路又任佢封鎖,請帖寄嚟定必更多」,正是當時景況寫照,至於「請帖」,即定額罰款告票,「牛肉乾」是也。之前我提過揸九人VAN 的親戚,後來也揸十四座,他告訴我,最高記錄一天收了五張牛肉乾:兩張禁區上落客,一張超載,一張超速,一張衝紅燈。
警察收錢就不抄牌.社團重要收入來源
六、七十年代,ICAC(廉政公署)還未成立,警隊貪污受賄之風仍盛,操派發「牛肉乾」大權的警察,自然有很大「酌情」權,我就曾經在車上親眼看見有警察暗中收了司機的錢而不抄牌。除了貪污警察抽油水外,黑幫集團也看中這塊肥豬肉。
黑幫集團美其名派人到各個主要小巴站頭替司機維持秩序,實質是向司機收佗地保護費,不付錢的,不但難以埋站上客,生財的小巴也分分鐘遭破壞。不同字頭的「社團」盤據不同區域,那時候,十四座是「社團」重要的收入財源。
初期的小巴,採取自由路線、自由上落模式。一九七二年,政府嘗試「點到點」的專線行走,首先開辦從山頂至中環的小巴專線,試驗十分成功,其後試辦多條路線,最初專線是用有空調和飛機椅的豪華客車載客,被稱為「豪華專線小巴」。七十年代末期,我在廣播道的TVB 上班,剛巧有一條從尖沙咀到廣播道的豪華小巴專線,我是這條專線的座上常客,比坐的士便宜和舒適。專線概念成功,當局決定擴展專線小巴,從專走高尚住宅的豪華版,引申到穿梭屋邨的平民版。一九七七年十月,專線小巴正式招標營運,車色規定是綠色,從此,香港的小巴便有「紅巴」和「綠巴」,各取所需。
八十年代,地鐵建成投入運作,香港公共運輸進入新紀元。十四座面對綠巴和地鐵的雙重圍攻,生意大受影响,司機為開多幾轉車,常不顧安危超速行駛,特別在深夜的高速公路上,小巴時速可達一百三十公里,從旺角到屯門,只需十五分鐘,被形容為「午夜亡命快車」,這些亡命快車曾出過多次嚴重死傷意外。十四座司機嘆是失意難做,被迫鋌而走險。為了增加小巴收入,一九八八年,政府批准小巴從十四個座位增加兩個至十六座,從此,「十四座」這個稱號成為一個歷史名詞。
十四座的故事講完,紅豆冰也喝完。90 後小朋友是個富二代,家中有司機開車接送,平時也多以的士代步,很少坐小巴,這晚他想坐小巴回家,重溫這種交通工具的往事,坐上去,可能又是另一番滋味。
《我愛60年代》之六/黎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