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文藝】
因為「愛」,所以包容他人的「自私」,犧牲一條生命,你覺得如何?
早前有篇令人寒心的新聞:一內地夫妻因女兒不想成為姐姐,以死相逼威脅母親墮胎。
這是多麼令人寒心震撼!
我們都有選擇權,我們又要如何使這個權利?在這件事上,作為父母的,求子心切,希望可以為家庭再添成員;無奈,作為長女的卻持相反意見。我不知道那女孩的想法,是為著不想分薄父母對自己的愛也好、無由的討厭擁有弟妹也好、甚至她可能擔憂母親成為高齡產婦,生命有危險亦罷;在道德觀念上,她沒有權利限制父母,更遑論威逼父母。於理不合之餘更是令人費解,不是說要孝順父母嗎?她的行為大概是另一種比言語更可怕的毒藥。
我本身都是一位姐姐,我與家弟年齡相距六年。無可否認,作為姐姐有些時候就好比母親。記得弟弟上幼稚園時,我才小三,但因為父母工作繁忙,由弟弟上幼稚園開始至他小三的六年時間,都是由我接送他上課、回家;遇著他有休假不用上學,我亦試過帶他回自己學校,著他在自修室等我完成課外活動;這十多年來的早、午、晚餐,基本八成時間都是我為他預備好。作為姐姐其實身負重任,有時候我會感到疲累,但我想我和弟弟之間聯繫著一種無形無價但珍貴無比的感情。
如果你問我討厭弟弟不?打從心底裡真沒有過。他為我帶來更多「任務」,但當我低落失意,無傾訴對象時,他成為了我的依靠;他是淘氣鬼,經常會搗蛋攪亂,但為我生活增加多一重色彩;他也會有反抗我,不聽話的情況,但無論如何,他依然會叫我一聲「家姐」。這是多麼窩心暖意的「愛情」呢。
有很多事情,從來都不是我們能夠選擇。包括這位女孩,她的出生都不是她能選擇的。在重視傳統的中國;在擁有一孩政策的中國;在重男輕女的中國,我猜測如果女孩的父母當初知道第一胎是女,他們極有可能想放棄。結果,他們還是讓女孩來到這個世界,這是對生命的珍惜,對女兒的愛由他們決定把她生下來開始。女孩要反省自己,反省自己回答不了父母對自己的愛;反省自己太自私自利;反省自己不單「殺害」了將來的弟妹,更「殺死」了父母的心。
同一件事情上,另一個發人深省的問題是,「愛」到底是何等程度的付出?女孩的父母最終決定打掉另一個新生命,有人說是一種愛,但這不就是溺愛嗎?我總不信沒有另一種方法解決問題。
我未為人母,我不懂生孩子要考慮什麼,有什麼「掙扎」,甚至在街上看見淘氣小孩,我會說「麻煩!一定唔生仔!」但我知道,新生命的誕生絕對是一種喜悅。事件中的父母,到底是用了多大力氣,簽下同意書,放棄了這個生命?女孩又是有多麼高興自己的「傑作」?
因為「愛」,所以包容他人的「自私」,犧牲一條生命,我覺得寒心、震撼,而且為愛與被愛的雙方都感到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