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學期尾,功課堆積如山,無盡的死線令大家忙得不可開交,甚至把日子都忘記了。突然發現原來已踏入二零一五年的最後一個月,街上的聖誕裝飾品提醒了我,聖誕節快要來臨了。
慶祝節日的氣氛好像沒有從我們的生活中離開過,新年、情人節、復活節、暑假、萬聖節,還有聖誕節。當中某些特別日子並不單是慶祝一天,而是整個月都充滿節日氣氛。明明只是十二月的第一天,但已經看到商場內、馬路旁,或店外的櫥窗已開始擺放裝飾品。明明剛剛把萬聖節的骷髏頭拆下,但轉眼已看到一棵棵聖誕樹和閃亮的雪花。
其實這一切都是商戶的技倆,利用裝飾提早帶出節日氣氛,提醒市民是時候要以「慶祝」為名,去準備派對、購買禮物,或添置服飾。商店亦會以「聖誕優惠」吸引客人,推出「聖誕特別套裝」,令普通的產品變得罕有。餐廳亦順勢陸續推出「聖誕大餐」,為菜單加入聖誕元素,然後以一倍以至倍半的高價出售,成功吸引不少顧客。而這種手段,可以套用到任何節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無間斷地刺激人們的消費欲望。
節日的街上人頭湧湧,餐廳亦大排長龍。真的要看燈飾、食大餐才算是慶祝嗎?於我而言,節日只是一個放假、放肆地吃喝玩樂的藉口。長大後,節日更成了舉辦朋友間聚會的藉口。難道玩樂及聚會是需要等到這些日子才能做嗎?台灣情歌天后梁靜茹有一首歌《分手快樂》也有唱到:「其實愛對了人,情人節每天都過。」為什麼我們還著緊這些形式化的慶祝活動?再者,節日商品化更令我想到一個問題,究竟我們是藉著節日真心地慶祝,還是濃厚的氣氛迫使我們不得不慶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