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話港聞 《蘋果》《爽》被控藐視法庭 兩報兩總編共罰款$55萬 September 16, 201501152 【本網訊】2013年大角嘴周氏夫婦遭兒子周凱亮殺害及肢解案,在進入司法程序後,壹傳媒集團旗下《蘋果日報》及已停刊的《爽報》刊登了周凱亮在獄中的訪問,事後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兩報及兩名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及李彭基承認責任,判刑時法官強調藐視法庭案是非常嚴重,但聽罷求情後,接納《蘋果日報》的道歉及承認責任,鑑於報道亦沒有影響審訊,判《蘋果日報》罰款25萬,《爽報》15萬元,兩位總編則分別罰款9萬及6萬元,須於14天內繳付,並須付懲罰性訟費。 Related Related tags : 周凱亮大角嘴肢解案藐視法庭 山谷發現瀕危生物 Previous Post 警務處長盧偉聰︰精簡歷史內容無政治目的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