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評點: 監聽、付錢買新聞線索,已經成為傳媒競爭的慣常趨勢,最可怕的,就是這類付錢造假新聞來打擊對手。 記者編輯一旦參與,一經查證屬實,前途就斷送了。 |
- 農夫山泉舉報《京華時報》新聞造假,於11月4日在微博表示,已派員上京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舉報,當局表示已收到舉報材料
- 據農夫山泉官方微博消息指出,於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期間,《京華時報》捏造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持續28天以連續67個版面、76篇攻擊農夫山泉的報道
- 農夫山泉認為《京華時報》此舉是有「輿論暴力」,有明顯的預謀和組織性
- 《京華時報》在持續28天的報道過程中,只在4月11日發過一個採訪題綱,農夫山泉也通過官方微博進行了公開回覆。但之後報道其他有關農夫山泉的新聞時亦沒有採訪農夫山泉
- 農夫山泉估計,受媒體報道影響,其2013年業績可能減少20億元
- 農夫山泉向北京市朝陽區第二法院提起訴訟,索償6000萬元,及後將索償額追加至2億元
- 農夫山泉於官方微博列出三理據顯示「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沒有事實依據:
1. 農夫山泉產品標簽雖然僅標示了標準號DB33/383,但產品亦同時執行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標準《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及浙江省地方標準-> 不存在執行標準低於GB5749自來水標準的情況2. 國家衛生計生委在4月18日新聞稿中未說過農夫山泉應當停用地方標準或浙江地方標準早應廢止,而浙江省衛生廳也未說過該標準本身應自行廢止-> 《京華時報》涉嫌捏造上述兩大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混淆視聽3. 《京華時報》在持續28天的報道過程中,僅在4月11日發過一個採訪提綱,農夫山泉也通過官方微博進行了公開回覆。此後其他有關農夫山泉的新聞時亦沒有採訪農夫山泉-> 《京華時報》具有主觀惡意 |
影響
- 農夫山泉品牌形象受損,使銷售下跌
- 《京華時報》的信譽度及可信性受損
- 繼《新快報》事件後,再一次打擊內地媒體的公信力
- 一家媒體對一家公司短時間進行70多篇負面報道,而當中只有一篇是有向農夫山泉進行採訪,難令人相信不是帶有惡意及針對性,亦令人難以相信報道是客觀
- 如《京華時報》對農夫山泉的衛生標準有所質疑,可找化驗所驗證,並與農夫山泉對質
- 事件或會是《新快報》的翻版,有涉有償新聞之嫌
- 新聞工作者及傳媒機構不應收受利益,造假新聞
- 或會有更多公司舉報傳媒造假新聞
參考資料:
- 香港商報。「指76篇不實報道構成輿論暴力農夫山泉舉報京華時報」。2013年11月5日。A15。
- 中國時報。「《京華時報》遭舉報新聞造假」。2013年11月7日,上載於: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E3%80%8A%E4%BA%AC%E8%8F%AF%E6%99%82%E5%A0%B1%E3%80%8B%E9%81%AD%E8%88%89%E5%A0%B1%E6%96%B0%E8%81%9E%E9%80%A0%E5%81%87-20131107000482-260108
- 大公報。「農夫山泉上京舉報被指與陳永洲案有關聯」。2013年11月9日,上載於:http://finance.takungpao.com.hk/gscy/q/2013/1109/2026166.html
Report team:
Lau Oi Yi, Chan Wing Yan, Chan Suet Lui, Lam Tak Man, Cheng Hon K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