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明報》以《用特權法查UGL事件的必要性》為題撰文,強烈批評特首梁振英以「UGL無要求我提供服務,我亦無提供過服」為由,認為沒涉利益衝突,毋須向行會作利益申報的邏輯若成立,將令整個政府以至立法會的利益申報制度崩潰。且李寶蘭作為廉署署理執行長,是梁振英案的最高層調查人員,李卻突然被取消署任,隨後也引起連場廉署「大地震」,多名高層相繼離任,都「因廉署同事不滿廉政專員白韞六對李寶蘭事件的處理手法」。
林卓廷又指白韞六終止李寶蘭署任一事,按慣例梁振英理應避嫌,將有關人事決定權轉交政務司長處理,然而白取消李署任事前知會了梁振英,梁卻沒有評論,客觀效果就是梁「點許」白,把負責調查他涉UGL貪案的李寶蘭降回原職,「豈能不令人質疑梁干預UGL的調查?就李寶蘭事件引起廉署史無前例的大地震,更涉及梁振英涉濫權干預廉署,以圖左右UGL涉貪案的調查,立法會內民主派議員要求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口貝會調查事件,還原真相,結果被否決,即使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也只是「無牙老虎」,有關人士即使不出席、不交文件,也無法強迫對方作供。
Related
泛民22名候任立法會議員聯署,將於19日的新一屆立法會動議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廉政公署人士變動事件。廉署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7月底突然離職,而特首梁振英是案件的調查對象,李寶蘭突然被取消連任,或會存在角色及利益衝突,甚至涉及違法行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透露,已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議案,調查廉署取消李寶蘭署任的原因及是否符合程序,是否涉及特首梁振英收取UGL 5,000萬事件,及梁振英巨款的申報問題等。 另外,廉政專員白韞六於10月4日去信23 名泛民議員議員,重申取消李寶蘭署任,是經過全面觀察和評審李的工作表現後作出的決定,是純碎基於人士管理安排,指把事件與梁振英收取UGL 5,000萬混為一談是「不負責任的造謠行為」。
In "大學校園"

民主黨林卓廷和廉政專員白韞六先後在報章撰文,就白撤銷前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署任安排,以及廉署調查特首梁振英涉及UGL案的方式,作出爭論。林卓廷回應,歡迎對方任何時間到立法會,作公開辯論。 林卓廷指,白韞六的文章內容重覆,重提「老掉牙」的理據,欠缺說服力,連廉署人員亦不接受,因此才會有連串高層人員離職,及杯葛署方晚宴。如果白韞六認為他有不是之處,觀迎他到立法會與他公開辯論。
In "事件簿"

立法會民主黨議員原訂這次立法會大會上,分頭提出動議追查UGL事件,重新挑起社會對梁振英的不信任。但最後由於會內建制派以阻止青年新政兩位立法會議員梁頌恒及游蕙禎再行宣誓,製造流會,無法討論有關動議。 據原本的議程,民主黨林卓廷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廉政專員白韞六早前取消李寶蘭署任執行處首長而引發的人事動盪,包括取消署任安排的過程及原因、梁振英或其他機關有否參與取消署任安排的決定。同為民主黨的尹兆堅和專業議政梁繼昌則原本打算在會議上,據《議事規則》第20條提出呈請書,希望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UGL 事件。
In "事件簿"